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昨(30日)晚舉行學生會第38屆會長陳柏承的罷免案投票,結果同意罷免的票數為443票,不同意罷免的票數為63票,罷免案通過。這是自台大學生會創立以來,首次發生會長被罷免的情況。
罷免案通過背景
據台大學生會選委會的罷免理由書指出,第38屆學生會會長選舉結果於去年5月15日公告,但從5月15日至6月10日間,相關幹部均無法與陳柏承取得聯繫,甚至到8月初仍有前屆幹部反映無法聯繫陳柏承,導致交接事宜延遲數周。8月28日舉行的公館圓環拆遷抗議記者會,原定由陳柏承代表出席發言,卻無故缺席。
此外,陳柏承規避立法權監督和決策程序瑕疵,去年11月提及欲辦「發放雞排蒐集校務建言」活動,但討論群組未邀2名副會長與其他幹部參與,更在未告知全體幹部情況下就對外發布貼文,且在毫無財務紀律與成本效益觀念下仍堅持舉辦,並規避學生代表大會監督機制。
組織內部治理與行政管理失當
罷免理由書還提到,陳柏承的組織內部治理與行政管理存在問題。例如,在性別平等工作坊中,部員建議陳柏承應注意公開言論的用詞,卻遭到提議討論「是否開除該名部員」。陳柏承也時常忽略幹部的訊息,導致行政進度受阻,多起決議與行政資訊也未即時通知副會長及其他幹部。
陳柏承的答辯
陳柏承在答辯書中表示,自去年8月交接上任以來,他始終自我要求,動用所能掌控與協調的一切資源,確保台大學生的權益不被侵害,並被確實保障。他提到,上任後針對「舍監案」,協同立委、議員與受害學生多次召開記者會,讓事件獲得更多媒體關注,並受到台大和教育部的重視。
去年8月,移民署違法入校抓人,陳柏承會同校方環安衛中心與主任祕書,到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釐清事件,確立未來「司法警察」身分人員入校恪守的準則,確保學生在校內免遭違法盤查。陳柏承強調,這些努力雖然不為人知,但確實為學生權益做出了貢獻。
校方回應與展望
台大校方今天(31日)透過文字回應表示,這屬於學生自治事項,校方尊重結果。此次罷免案的通過,不僅反映了學生會內部治理的問題,也凸顯了學生自治機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展望未來,台大學生會將需要更透明和民主的運作方式,以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同時,學生會幹部在執行職務時,應更加注重溝通與協調,確保學生權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