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

<h2>財政部發布新規 免稅房屋移轉將恢復課稅</h2>
<p>根據財政部最新解釋令,配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於113年7月1日實施,自114年期起,原本免徵房屋稅的房屋若因移轉他人而變為應稅房屋,將自移轉日的次期起恢復課徵房屋稅。此項調整旨在減輕新屋主取得當期的租稅負擔。</p>

<h2>房屋稅新制按年計徵 2月末為基準日</h2>
<p>財政部說明,房屋稅2.0新制參考地價稅按年課徵規定,將原本按月計徵改為按年計徵。新制明定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以115年期房屋稅為例,課稅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p>

<h2>移轉時點影響納稅義務人認定</h2>
<p>財政部強調,若房屋在納稅義務基準日前完成移轉登記,則後手即為該年期的納稅義務人。此規定與地價稅課徵原則一致,確保房屋稅與地價稅兩種持有稅的課徵標準統一。</p>

<h2>實際案例說明</h2>
<p>以國有非公用房屋標售為例,原依國有財產法免徵房屋稅的標的,若得標人於115年2月28日前完成移轉登記,115年期仍免稅,自116年期起才恢復課稅。此安排可避免新屋主在取得當年即面臨全年度稅負。</p>

<h2>常見問題 FAQ</h2>
<h3>新制何時開始實施?</h3>
<p>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將於113年7月1日正式上路,114年期房屋稅首次適用新制。</p>
<h3>免稅房屋移轉後何時開始課稅?</h3>
<p>自移轉日的次期起恢復課徵房屋稅,例如115年移轉的房屋,116年期才開始課稅。</p>
<h3>納稅義務基準日如何認定?</h3>
<p>每年2月末日為基準日,決定該年度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p>
<script type="application/ld+json">{"@context":"https://schema.org","@type":"FAQPage","mainEntity":[{"@type":"Question","name":"新制何時開始實施?","acceptedAnswer":{"@type":"Answer","text":"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將於113年7月1日正式上路,114年期房屋稅首次適用新制。"}},{"@type":"Question","name":"免稅房屋移轉後何時開始課稅?","acceptedAnswer":{"@type":"Answer","text":"自移轉日的次期起恢復課徵房屋稅,例如115年移轉的房屋,116年期才開始課稅。"}},{"@type":"Question","name":"納稅義務基準日如何認定?","acceptedAnswer":{"@type":"Answer","text":"每年2月末日為基準日,決定該年度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script>
<p style="

Related Posts

In

臺灣2065年人口恐跌破1200萬!超高齡社會比預期提早來臨的三大衝擊

臺灣的少子化危機比我們想像的更嚴峻。根據國發...

Read out all
In

鴻海每股配7.2元創新高!52.9%配發率背後透露什麼產業訊號?

鴻海營運數字背後的產業密碼 根據鴻海最新財報...

Read out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