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數字:根據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的建議,國軍採購制度若能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將大幅提升無人載具的戰場適應力。
任務能力規格的重要性
在面對政院版無人載具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中多個不同版本提案的背景下,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提出了國軍採購制度的改革建議。他認為,國軍應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跳脫傳統綁定單一品項規格的作法。70%的無人載具研發機構表示,這種任務能力規格能夠更靈活地適應技術及戰場的快速變化。
常態回饋機制的必要性
呂宜諠強調,建立國軍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讓戰場需求直接進入下一輪產品規格,是俄烏戰場經驗中無人載具戰力得以持續領先的最關鍵一環。他建議,將「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納入同一快速籌獲架構,攻防兩端同步迭代,才能有效應對威脅型態的快速演變。
具體建議措施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呂宜諠提出了四點具體建議:第一,國軍應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進行招標,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迭代升級。第二,參考美國實務作法,以「合格供應商名單與框架協議」採購機制,資格審查一次到位,之後依作戰需求隨時下單,將單案載具籌獲時程由「年」縮短為「月」。第三,採取分批滾動式採購,並搭配戰備庫存輪替,對於軟體及韌體的升級改採認證制,確保部隊手上的裝備始終是最新版本。第四,建立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讓戰場需求直接進入下一輪產品規格。
測試法規與場域問題
呂宜諠進一步指出,無人載具的迭代速度,最終取決於測試驗證的速度。而測試驗證的速度,則取決於法規、場域與頻譜三項基礎建設是否完備。他建議,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的測試法源、海上及夜間試飛走廊的常態化核准機制、測評標準互認等方面,均需進一步完善,以促進產業發展與公共安全並進。
從產業面來看,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不僅能提高無人載具的戰場適應力,還能促進國內產業的技術創新。這種靈活的採購模式將為國軍帶來更高效的戰力提升,同時也為廠商提供了持續迭代的機會。
行動呼籲
面對快速變化的戰場環境,國軍採購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緩。讀者可以透過各種管道關注相關政策的發展,並積極參與公眾討論,共同推動無人載具技術的進步,確保國家的安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任務能力規格」?
「任務能力規格」是指在採購過程中,國軍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而不是僅限於特定的技術規格。這種方式更靈活,能更好地適應技術和戰場的變化。
為什麼需要建立常態回饋機制?
建立常態回饋機制可以讓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實際需求直接反映到下一輪產品規格中,這樣可以不斷優化裝備性能,提高戰場適應力。
如何解決無人載具的測試法規問題?
解決無人載具的測試法規問題需要完善相關法規、劃設測試場域、分配頻譜資源。具體措施包括明定專用場域、頻率與核准程序,以及常態化核准機制,確保測試驗證的高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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