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 7 月 24 日起,川普政府對 60 個經濟體實施新一輪 301 關稅措施,稅率為 10% 或 12.5%。這項措施旨在取代即將到期的 10% 全球關稅,以應對貿易不公問題,特別是強迫勞動。然而,外界普遍認為,短期內這項措施對經濟的衝擊有限,但長期可能帶來通脹壓力。
新關稅措施的具體內容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辦公室的公告,新關稅涵蓋 60 個經濟體,約占美國貿易總額 99%。已制定打擊強迫勞動法律的國家大多適用 10% 稅率;未制定相關法律的國家則適用 12.5%。新關稅於美東時間 24 日零時 01 分生效,與效期屆滿的全球關稅無縫接軌。
已適用國家安全關稅的商品如鋼鐵、鋁、汽車及汽車零組件不適用新關稅。此外,部分食品與農產品進口、肥料及能源產品也將豁免。新關稅是依據 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條制定,針對強迫勞動等貿易不公祭出關稅。301 關稅沒有時程上限,並可由總統單方面調整,是美國貿易法中經常使用的依據。
各方反應
對於新關稅措施,市場和專家反應不一。喬治城大學法學院訪問學人、前拜登政府時期官員哈洛(Peter Harrell)表示,美國對加拿大、歐盟和中國之間的稅率差距不大,「更凸顯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只是把這項強迫勞動調查當藉口,來加徵符合川普自身經濟理論與政策偏好的關稅,跟強迫勞動沒什麼關係。」
紐約時報引述批評者指出,美國自身的勞工保護制度也存在不足,川普政府只是把「強迫勞動」當作最方便的理由,藉此重新實施遭最高法院推翻的關稅。貿易專家則指出,未來幾個月還有多項關稅措施規劃推出,可能進一步提高企業及消費者的成本。
背景補充
新一輪 301 關稅措施的出台,是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2 月 20 日裁定總統川普無權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對等關稅後,川普政府旋即援引 1974 年貿易法第 122 條(Section 122)實施 10% 全球關稅,最多可達 150 天。這道全球關稅即將屆滿。
除美國貿易代表署外,美國商務部也在 2 月對等關稅被否決後啟動對電池、化學品、塑膠,以及電信與電網設備等產業展開新的貿易調查。這些調查依據的是 1962 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 232 條(即國安為名的關稅),川普政府後續還有加課關稅的名目。
從產業面來看,短期內 301 關稅對經濟的衝擊可能有限,但長期通脹壓力不容忽視。企業和消費者需密切關注未來的關稅動向,並做好相應的準備。
葛里爾 22 日在國會聽證時表示,無論採取何種法律途徑,川普政府持續推動加徵關稅的意圖均未改變。「雖然本屆政府所援用的具體法源依據有所調整,但整體貿易策略並未改變。我們仍致力於持續運用關稅工具並啟動貿易談判,以推動美國經濟的重新工業化、保護美國勞工並提升薪資水準,同時縮減我們的貿易逆差。」
面對不斷變化的貿易政策,企業和消費者需保持警惕,並考慮如何在潛在的通脹壓力下作出最佳決策。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301 關稅措施於何時生效?
301 關稅措施於美東時間 2023 年 7 月 24 日零時 01 分生效。
哪些商品不受新關稅影響?
已適用國家安全關稅的商品如鋼鐵、鋁、汽車及汽車零組件,以及部分食品與農產品進口、肥料及能源產品不受新關稅影響。
新關稅的稅率是多少?
新關稅稅率為 10% 或 12.5%,其中已制定打擊強迫勞動法律的國家大多適用 10% 稅率;未制定相關法律的國家則適用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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