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23 日宣布的最新措施中,台灣將面臨至少 10% 的 301 關稅,這一稅率於美東時間 24 日凌晨 12 時 01 分正式生效。此舉旨在針對未有效禁止強迫勞動生產商品進口的經濟體,共涵蓋 60 個國家和地區,台灣也在其中。
台灣稅率細則
根據《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的公告,若台灣產品的最惠國(MFN)關稅低於 10%,則其 MFN 關稅與 301 關稅合計為 10%;若 MFN 關稅高於或等於 10%,則 301 關稅為零。然而,部分產品不適用上述規定,具體細則已在公告附件中列出。
五項豁免條件
美國貿易代表署同步公布了五項豁免條件,這些條件旨在減少對經濟的負面影響並鼓勵相關國家履行禁止強迫勞動產品的承諾:
- 可能導致國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
- 可能對整體經濟造成重大衝擊的產品
- 無法在美國境內以充足數量或合理價格種植或生產,或無法從其他來源取得的產品
- 來自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厄瓜多、薩爾瓦多、歐盟、瓜地馬拉、印尼、約旦、馬來西亞、瑞士、台灣或英國的特定產品,其豁免有助於鼓勵這些經濟體履行有關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的承諾
- 課徵此類關稅,恐無法對消除本案調查中認定的違規行為、政策及做法產生實質貢獻的物品
貿易衝擊與影響
美國財經媒體《CNBC》報導,川普政府高層官員表示,此舉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廣泛的國際勞工權利行動。新關稅不會與去年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對鋼鐵與鋁產品加徵的進口關稅(即《232 條款》關稅)重複課徵。
從產業面來看,台灣企業需要密切關注這些新關稅的影響,特別是在供應鏈管理方面。虽然短期衝擊可能有限,但長期來看,這可能會成為新的常態,企業需提前做好準備,以避免潛在的市場變動和成本增加。
未來展望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2 月裁定,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違法。隨後,川普簽署行政命令,宣布為了「解決根本性國際收支問題」,將依据《1974 年貿易法》第 122 條,對全球商品暫時加徵 10% 的進口關稅,至 7 月 24 日止。
今年 3 月,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宣布正式啟動 301 條調查。6 月,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告,擬對包括台灣在內的 60 個經濟體,課徵至少 10% 關稅,理由是未能有效防止涉及強迫勞動的商品進口。
貿易代表署提出的理由是,這些受調查的經濟體未能充分防止涉及強迫勞動生產的商品進口,導致美國勞工被迫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與全球對手競爭。這 60 個經濟體未能實施及有效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導致美國商業面臨負擔或受到限制。
行動呼籲
面對美國的新關稅措施,台灣企業需要立即採取行動,審視自身的供應鏈,確保符合國際標準,避免因強迫勞動問題而遭受進一步的貿易制裁。同時,政府也應積極與美方溝通,爭取更多的豁免條件,以減輕對台灣經濟的影響。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301 關稅什麼時候生效?
301 關稅於美東時間 24 日凌晨 12 時 01 分正式生效。
台灣產品的 301 關稅稅率是多少?
若台灣產品的最惠國(MFN)關稅低於 10%,則其 MFN 關稅與 301 關稅合計為 10%;若 MFN 關稅高於或等於 10%,則 301 關稅為零。
哪些產品可以豁免 301 關稅?
五項豁免條件包括:可能導致國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可能對整體經濟造成重大衝擊的產品、無法在美國境內以充足數量或合理價格種植或生產的產品、來自特定國家的特定產品,以及課徵此類關稅無法對消除違規行為產生實質貢獻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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