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台北捷運發生震驚社會的無差別攻擊事件後,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因在社群網站發布「下一個張文,會出現」並列出雙北捷運站點,遭檢方依恐嚇危害公眾罪嫌起訴。然而,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最終諭知林男無罪判決,法官認為其言論僅屬預言性質,不構成刑法第151條恐嚇要件,此判決也引發社會對網路言論界線的關注與討論。
事件經過與檢方起訴
回溯至去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發生歹徒張文連續攻擊、無差別殺人事件,造成社會高度恐慌。事發後兩天,即同月21日晚間,32歲林姓男子在社群軟體Threads上發布文章,內容提及「這次是台北車站和中山站發生恐怖攻擊事件,我推測下次發生恐怖攻擊事件的可能地點。」隨後更羅列出雙北市共39個捷運站名。此外,該帳號使用者亦在個人臉書貼文稱:「下一個張文,會出現。」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展開追查,發現居住於桃園市龜山區的林男涉有重嫌。經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於22日將林男逮捕到案。桃園地檢署認為,當時社會正值北捷攻擊事件陰影籠罩,民眾普遍心生恐懼之際,林男卻恣意發表此類加深社會不安的言論,因此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罪嫌將林男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判決與法律見解
面對檢方的指控,林男於審理時否認犯罪,辯稱其貼文目的係為提醒大眾注意,而非意圖恐嚇公眾。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最終採信林男說詞,諭知無罪判決。法官指出,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罪的構成要件,是指行為人必須預告將對公眾或特定多數人施加危害,且此危害必須是行為人自身將實施或促使發生的行為。
根據判決內容,桃園地院認為林男所發布的貼文,並非指稱其本人將成為「下一個張文」,也未表明將由其自身執行恐怖攻擊。相反地,其言論被解讀為對未來可能發生恐怖攻擊事件的「預言」或「推測」,而非明確的威脅行為。因此,林男的行為與恐嚇危害公眾罪的構成要件不符,最終獲得無罪判決。
社會影響與後續觀察
這起案件凸顯了網路言論自由與法律界線之間的複雜性。在社群媒體日益普及的現代社會,個人發表的言論可能迅速擴散,其影響力不容小覷。此案的判決結果,一方面保障了被告的言論自由,另一方面也提醒大眾,即使言論不構成刑事犯罪,仍可能在社會上造成恐慌或誤解。未來,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有效遏止不當言論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的潛在危害,仍是值得持續關注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