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年間,花蓮鯉魚潭發生一起無動力天鵝船翻覆,導致一名9歲兒童不幸溺斃的悲劇。此事件不僅引發社會譁然,更揭露出花蓮縣政府與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縱管處)之間,對於水域遊憩活動安全管理權責劃分的長期爭議,特別是關於腳踏船等浮具的安檢法規真空地帶,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悲劇引爆管理漏洞:天鵝船安檢法規真空
這起溺斃事件後,外界將矛頭指向水域遊憩設施的安全性與主管機關的責任。據了解,花蓮縣政府已於去年6月廢止其所訂定的「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該作業程序自2007年實施以來,將水上腳踏天鵝船等浮具納入管理範圍,涵蓋檢查、丈量、註冊及給照等環節。
然而,縱管處指出,事件發生後要求縣府及業者提供定期檢查合格資料,卻發現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無法提出相關證明。由於該作業程序已廢止,且至今未有新的自治法規銜接,導致水上活動的安全檢查出現長期真空。在安全疑慮未解除前,縱管處已依法暫停鯉魚潭天鵝船等水上活動,以確保遊客安全。
權責劃分羅生門:縣府與縱管處各執一詞
面對外界的撻伐與縱管處要求訂定載客小船自治條例的呼籲,花蓮縣政府觀光處明確表示,縱管處的要求缺乏法源依據。縣府方面強調,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鯉魚潭水域的主管機關應為縱管處,縣府僅需負責業者的商業登記,而非營運許可或水域遊憩活動管理。
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花蓮鯉魚潭水域在交通部成立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時,該水域就由縱管處納管,負責該區域內各項活動的許可、安全巡查、救生員配置及業者投保等監督管理責任。因此,去年縣府廢止該作業程序為合理、合法,縱管處要求縣府訂定載客小船營運管理自治條例,於法無據。」
然而,縱管處則主張,依據權責劃分,各機關職掌分明:
- 花蓮縣政府: 載客小船及浮具等業者的商業登記、浮具的安全檢查及小船業者的營業登記。
- 交通部航港局: 船舶(含小船)設備安全檢查。
- 交通部觀光署縱管處: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及場域主管機關,負責規範與管理從事水上腳踏車、立式划槳及獨木舟等活動的「活動」本身及水域使用「秩序」。
由此可見,雙方對於「浮具安全檢查」的實際權責歸屬存在明顯歧見,使得事故發生後,責任歸屬更顯複雜。
橫向聯繫待強化:保障遊客安全刻不容緩
這起鯉魚潭天鵝船溺斃事件,不僅凸顯了水域遊憩活動安全管理上的法規真空,更暴露出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在權責劃分與橫向聯繫上的不足。雖然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將「持續與中央主管機關保持橫向聯繫」並推動跨機關合作、聯合稽查機制,但實際成效仍待觀察。
展望與影響: 鑑於鯉魚潭作為花蓮重要觀光景點,水域遊憩活動的安全管理至關重要。未來,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儘速釐清並補足法規漏洞,建立一套明確且有效的管理機制。這不僅關乎遊客的生命安全,也影響地方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確保類似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