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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2025年1月至7月全台通報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已超過2.7萬件,平均每天超過128個孩子身處風險之中。然而當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從通報到現在整整等待了240天仍未完成安置,我們不禁要問:這套號稱「社會安全網」的機制,到底哪裡破了洞?

這起案件從去年12月底通報至今,女童在今年6月已經明確表達「不想繼續住在家裡」,8月13日更發生自傷事件——孩子用行動發出求救訊號,但台北市政府至今仍未協助安置。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揭露,女童的母親長期在家從事性交易,女童疑似遭母親的性交易對象猥褻。檢方已就此案起訴加害人,代表司法系統認定有犯罪事實,但社政系統的腳步卻慢了好幾拍。

240天的等待,兒少保護黃金時間在哪裡?

每一個通報案件都有其「黃金介入期」。根據兒童福利聯盟2024年發布的調查,超過六成的兒少保護案件在通報後三個月內是關鍵處遇期,錯過這段時間,孩子的心理創傷與家庭結構惡化風險將大幅上升。

對照這起案件:通報至今約240天,約等於8個月、將近34週。一個小學四年級的孩子,在整整兩個學期的時間裡,持續處在疑似遭受猥褻的環境中。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回應媒體時強調「依法處理中」,但這個「中」字,對一個已經出現自傷行為的孩子來說,太沉重了。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案件暴露出台灣兒少保護系統一個長年未解的結構性問題:通報後的「等待安置期」缺乏明確的績效指標與問責機制。各縣市政府社會局人力不足是事實,但240天的等待已經不是資源問題,而是優先級問題。當一個孩子明確表達不願回家、甚至出現自傷行為,這已經達到「緊急安置」的要件門檻,為何還讓孩子在風險中繼續等待?如果連立委的第一反應都是幫市府辯護程序沒有問題,而不是檢討為什麼240天還無法完成安置,那這個系統的改革恐怕還有得等。

誰的240天?葉元之的失言風波解析

8月26日,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在政論節目上討論此案時表示:「不是240天不作為,然後呢也沒有性侵害,那個議員講說性侵害,這個根本沒有。你怎麼可以拿沒有的事情講到那麼的嚴重。」現場的公民老師黃益中當場反駁:「他猥褻這個案子已經被起訴了好不好,怎麼會沒有。」葉元之則回應:「因為這個事情就是要講得比較精準。」

這段發言在社群平台引發大量批評。兩天後,葉元之在臉書發文喊冤,強調他所說的「沒有被性侵」指的是該家庭的「長女」,並非10歲女童,並指控這是網軍的政治操弄。他甚至CALL IN到直播節目澄清,但主播吳安琪直接列出逐字稿反擊。

根據吳安琪在Threads上公布的逐字稿,葉元之當時說的是:「不是240天不作為,然後呢也沒有性侵害,那個議員講說性侵害,這個根本沒有,怎麼可以拿沒有的事情講得這麼嚴重。」吳安琪強調,整段話談的就是議員許淑華揭露的10歲女童案件,沒有斷章取義的空間。她更直言:「道歉很難是不是?」

葉元之在CALL IN節目中試圖將焦點轉向「政治操作」,但從逐字稿來看,他當時批評的是議員把事情「講得太嚴重」,而這個「事情」指的就是10歲女童遭猥褻的案件。一個已經被起訴的猥褻案,在立委口中變成「根本沒有」的事,這已經不是「精準」與否的問題,而是對被害人處境的嚴重失焦。

從數據看台灣兒少保護的系統性困境

根據衛生福利部2024年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統計年報,全台當年度通報案件共計約5.6萬件,其中經調查後「家內」發生的案件占比超過四成。在這些案件中,涉及性虐待的類型約占15%至20%。更值得關注的是,從通報到完成安全評估的平均天數,六都之中表現最好的城市仍需約14天,而部分縣市甚至超過60天——但這只是評估,距離實際安置還有漫長的路。

台北市作為首善之區,社工人力與資源相對充裕,但這起案件卻耗時240天。對比其他縣市,台北市的表現不僅沒有優於平均,甚至更加離譜。問題的核心在於:兒少保護案件存在「通報量大、處理能量有限、法院裁定門檻高」的三重困境。法院對於強制安置的裁定趨於嚴格,社會局必須提出充分證據證明「立即性危險」,而這個「立即性」的認定標準,往往讓社工陷入兩難——等證據足夠了,孩子可能已經受傷了。

許淑華在揭露本案時也點出另一個問題:女童的母親長期從事性交易,這意味著家庭功能早已嚴重失調。對於這類「高風險家庭」,社政系統不應該等到孩子出事了才介入,而應該有更積極的預防性作為。但現實是,台灣各縣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人力負荷比,多數超過1:200的合理標準,第一線社工根本無力做到主動追蹤。

政治人物該有的態度:辯護還是檢討?

葉元之在節目上的發言,以及後續的澄清方式,呈現了一個更大的問題:當政治人物面對兒少保護案件時,究竟應該站在哪一邊?

如果第一時間的反應是幫行政機關辯護程序沒有問題、強調「沒有那麼嚴重」,那民眾要怎麼相信這個系統會願意承認錯誤、進而改進?吳安琪在節目中反問葉元之的那句話,說得直接而有力:「不管是長女或10歲女童被猥褻、性侵,你都不覺得這件事情你不該辯護嗎。」

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的統計資料,2024年全台兒少保護通報案件中,約有12%的案件在通報後超過90天才完成首次家庭訪視。換句話說,每8個通報案件就有1個,孩子要等超過3個月才能等到社工上門。這不是台北市的單一個案,而是全國性的結構問題。葉元之把焦點放在「性侵vs猥褻」的用詞精確度上,卻忽略了:一個10歲的孩子被猥褻、被起訴、自傷、等了240天還沒被安置——這些事實沒有任何一個可以被「精準」兩個字輕輕帶過。

主播吳安琪在Threads上的最後一段話也引起廣泛共鳴:「後面還有翁曉玲要卓榮泰副署,有空在這裡硬凹沒空去倒閣。還有盧媽媽用台中市政府公帑買月餅竟然是有大愛精神,我到底聽到了什麼。」這句評論背後反映的是民眾對政治人物長期「護航優先、事實其次」的集體不耐。當一個孩子的安危可以被簡化為政治攻防的素材,那我們離一個真正重視兒少的社會,還有一大段距離。

數據背後的啟示

240天,大約是8個月、34週、5,760個小時。對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這可能占了目前人生的6%以上。在這段時間裡,她經歷了疑似被猥褻的創傷、向外界求助、被評估、等待、最後絕望到自傷。而整個成人世界的回應是什麼?是一句「沒有性侵害」、是「要講得精準」、是「政治操作」。

根據監察院2024年度的兒少保護調查報告,全台約有35%的兒少保護案件在通報後未能於法定期限內完成調查處理,而這些延誤案件中有超過四成最終導致兒童持續處於風險環境中。這些數字不是冷冰冰的統計,每一個百分比背後都是一個真實的孩子。

這起案件帶給我們三個必須正視的問題:第一,台北市政府的兒保機制為何在女童明確表達「不想回家」且出現自傷行為後,仍拖了超過兩個月未安置?第二,當政治人物在公開節目上對案件事實發表與起訴內容不符的言論時,有沒有任何機制可以課責?第三,作為一般民眾,當我們看到這類新聞時,除了憤怒,還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

從制度面來看,現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雖然規定了通報與處理程序,但對於「延誤安置」缺乏具體的罰則或績效監督機制。立法院在2025年初曾討論修法縮短緊急安置的法院審查時間,但至今仍未三讀通過。如果連法律層面的改革都牛步,第一線的社工和等待的孩子又能期待什麼?

如果你身邊有孩子正處於風險中,請不要猶豫,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這不只是一個口號,而是一個可能改變孩子一生的行動。社工接到通報後,依法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分案、4天內完成訪視——至少在通報這個環節,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縮短孩子等待的時間。至於240天這種荒謬的等待,那是體制該扛的責任,不是你我的。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10歲女童案中,葉元之到底說了什麼引發爭議?

葉元之在政論節目中針對該案表示「不是240天不作為,也沒有性侵害」,批評議員把事情講得太嚴重。事後他澄清此言論是指「長女」而非10歲女童,但主播吳安琪公布逐字稿反駁其說法,指出整段話就是在討論10歲女童案,沒有斷章取義。

台灣的兒少保護通報後,法律規定多久內要完成安置?

現行法規並未明定「完成安置」的具體天數,但實務上安全評估建議在14天內完成。若評估需安置,社政單位須向法院聲請裁定,法院審查約需30至60天。本案從通報至今超過240天仍未完成安置,已嚴重超出合理時程。

一般民眾如果發現兒少疑似受虐,該怎麼做?

請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依法接獲通報後,主管機關應在24小時內分案、4天內進行訪視。通報人身分依法保密,不需要擔心個資外洩的問題。

這起案件現在的法律進度到哪裡了?

涉嫌猥褻女童的加害人已被檢方起訴,代表司法機關認定有犯罪事實。但在行政端,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至今仍未完成女童的安置程序,這也是外界目前質疑的主要焦點。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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