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昨(23)日駁回黨產會上訴,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原革命實踐研究院)土地追徵案塵埃落定。黨產會對此表示不解,質疑一個政黨如何能以國家預算購置土地,再轉賣獲利逾32億,卻無需歸還這些不當利益於全民?
現象觀察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長期接受國家預算補助,用這些資金購置土地,建立黨員幹部訓練中心。然而,當國家推動轉型正義工程時,國民黨卻將這些土地轉賣給民間建設公司,獲得鉅額利益。黨產會認為,這些利益應該歸還全民,而非成為政黨的私產。
原因剖析
首先,黨產會強調,國民黨在42年至69年6月期間,政府補助收入平均佔其總預算收入的85.38%,而黨費僅佔1.83%。再者,國民黨為了彌補經費不足,採取了多種方式,包括向政府申請更多預算補助、將黨務工作交由政府辦理,甚至向中央銀行無息貸款。這些措施進一步說明,國民黨購置土地的資金並非來自黨費,而是來自國家預算。
黨產會早已於111年2月8日發表聲明,指出國民黨購置土地的資金「均非來自於中國國民黨之黨費等符合政黨本質之收入,而屬不當取得之財產」。
其次,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只有在政黨「取得當時」以無償或顯失公平的低價取得的財產,才能依法追徵。這意味著,即使某些財產的取得以及轉手過程中涉及權力濫用或不法情事,只要不符合上述條件,就不在追討範圍內。
影響評估
黨產會對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表示尊重,但不能認同。黨產會認為,這種判決將導致大量不當取得的財產無法被追回,影響轉型正義的推進。此外,這也意味著未來其他類似案件可能會遭遇相同的困境,使得轉型正義的努力受挫。
趨勢預測
從產業面來看,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可能對未來的黨產追討案件產生重大影響。黨產會需要更加嚴謹地證明財產的取得過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這將增加追討難度。然而,黨產會不會放棄,他們仍將繼續尋找法律途徑,努力追回不當取得的財產,維護全民利益。
黨產會呼籲,最高行政法院應在判決理由中具體指明,為何一個政黨可以由國家常年編列預算供給其開銷,用這些資金購置土地,再轉賣獲利,卻無需歸還這些不當利益於全民?
黨產會的呼籲引發了公眾對於轉型正義的關注。讀者們,你如何看待這起案件?是否認為政黨應該歸還不當取得的財產?歡迎在留言區分享你的看法。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黨產會敗訴的原因是什麼?
黨產會敗訴的主要原因是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只有在政黨「取得當時」以無償或顯失公平的低價取得的財產,才能依法追徵。因此,國民黨購置土地的資金雖然來源於國家預算,但不符合上述條件,所以無法追回。
國民黨從國家預算中獲得了多少補助?
根據黨產會的數據,國民黨在42年至69年6月期間,政府補助收入平均佔其總預算收入的85.38%,而黨費僅佔1.83%。
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對轉型正義有何影響?
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可能對轉型正義的推進產生負面影響,因為這意味著大量不當取得的財產無法被追回,未來其他類似案件也可能面臨相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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