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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十歲的孩子,等了整整240天,等不到一個安全的屋簷。這數字背後,不是行政程序的延宕,而是一個受害者被系統反覆拋棄的證據。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與參選人馬郁雯在週一上午九點半召開記者會,指控一名年僅十歲的女童,長期遭母親的性交易對象猥褻,而母親不僅未制止,甚至還收費。案件自去年底通報警方後,時至今日,市府仍未完成安置。諷刺的是,就在記者會後一小時,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率社會局長姚淑文、婦幼隊長陳志傑及教育局主秘鍾德馨,於市府十一樓另開記者會回應,硬是與議員的場子分庭抗禮。

「為什麼不敢坐在同一個場子裡回答?」許淑華直指市府刻意迴避面對面說明,選擇在同一個上午、隔著幾個街區各自表述。對市府而言,這或許是危機處理的「策略」,但對一個等了八個月的孩子來說,這樣的閃躲,只是凸顯體制的傲慢。

表象:當「成效」成為傷人的話

整起事件最令人心寒的,莫過於市府那一句「這八個月沒有再發生猥褻事件,證明安全措施有成效」。許淑華在記者會上重批,這句話不僅冷漠,更是對一個長期活在被侵犯陰影下的孩子,最嚴重的二次傷害。將「沒有再發生」等同於「安全」,是一種統計學上的冷血邏輯,完全忽視了心理創傷的持續性。

「該檢討的是,為什麼體系還是沒有接住她。」——許淑華直言,如果孩子的需求在社福體系內就被妥善處理,何須向外求援?

我們必須理解,對一個十歲的孩子而言,家不只是物理空間,更是充滿痛苦記憶的牢籠。市府用「未再發生」來粉飾太平,就像對一個溺水剛被撈起的人說:「你現在沒泡在水裡了,應該沒事了吧?」荒謬至極。

真相:扭曲的語言與被卸責的安置

除了冷漠的「成效論」,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市府將延宕歸咎於「孩子不願意去機構」。許淑華還原真相:女童在鄰居長輩陪同下表達想與熟人同住,但社工明確告知此法不可行後,孩子早已理解並接受機構安置。

市府卻斷章取義,將「孩子理解後接受」扭曲為「孩子不願意」,拿來當作拖延240天的擋箭牌。這種將決策壓力轉嫁給未成年人的話術,不只是卸責,更是在傷口上灑鹽。誰給了市府這樣的勇氣,把一個孩子的脆弱當成行政怠惰的藉口?

許淑華嚴正呼籲市府公開評估依據、風險等級紀錄與決策過程,「不要一句『未達中央標準』就把責任推給中央!」

話說回來,第一線評估與執行安置的權責單位,一直都是台北市政府。若認為中央標準過寬,地方本該有權限與義務從嚴認定。拿「未達標」當護身符,只是暴露了官僚體系對風險的麻痺。

各方角力:一場記者會的閃躲與對峙

事件的另一個焦點,是市府與議員間的「記者會戰爭」。許淑華陣營於前一晚六點半通知記者會,市府則在當天上午九點二十二分才「緊急」通知新增行程,時間點刻意選在議員記者會後的一小時。

這種時間上的算計,看在一般民眾眼裡,無疑是政治攻防。但更深層的問題是:面對兒少保護的重大疏失,市府的第一反應竟是「避戰」而非「解決問題」。如果市府對自己的處置有十足把握,為何不敢同台對話?這種態度,恰恰坐實了許淑華的質疑:「這就是台北市政府面對兒少保護的態度嗎?」

深層影響:兒少保護系統的信任崩壞

這起個案絕非單一事件。當一個受害女童需要透過議員公開質詢,才能迫使市府面對,這意味著社政系統的內部監督與申訴機制早已失靈。若連最基本的「立即安置」都要耗時240天,那些沒有議員協助的弱勢孩童,又該如何自救?

從產業面來看,台灣的兒少保護政策近年雖不斷強調「預防重於治療」,但實際執行面卻屢屢出現「風險評估過於僵化」的窘境。第一線社工承受極大壓力,卻往往受限於繁文縟節與經費匱乏;而高層官員則習慣以「合法合規」來回應外界的質疑,忽略法規只是最低標準,而非正義的終點。

編輯觀點:北市府這次的危機處理,反映出公部門典型的「防衛型公關」思維。與其花時間解釋「為什麼沒達標」,不如老實承認行政作業的落後與評估疏失。對民眾而言,市府在記者會上的閃躲,傷害遠比延宕安置本身更深。因為它告訴社會大眾:在這個體系裡,捍衛形象比保護孩子更重要。如果蔣市府無法展現跨局處整合的魄力,未來類似案件只會層出不窮,兒少保護的口號終將淪為空談。

未解之問:如果今天是你的孩子?

這起事件留下太多未解之問。為什麼風險評估在八個月內毫無進展?所謂的「安全措施」具體內容是什麼?當社工告知女童「法律上無法與熟人同住」時,是否有提供足夠的心理支持?更重要的是,蔣萬安市長是否知道,在他治理的城市裡,有一個十歲女孩正因為體制的怠惰,繼續住在充滿創傷回憶的家中?

若將時間線拉回至去年底通報的那一刻,這240天裡,市府究竟做了幾次家訪?有無定期評估女童的心理狀態?還是僅僅被動等待「下一件壞事」發生,才願意提高風險等級?這些問題,市府記者會隻字未提。

女童的遭遇,不該只是政治人物質詢的籌碼,更不該淪為市府公關稿中的數據案例。她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一個需要被好好對待的孩子。

請記得,當一個十歲孩子被迫開口向議員求助時,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早已破了個大洞。

行動呼籲:若您懷疑身邊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鼓起勇氣撥打113專線。一通電話,可能就是改變一個孩子命運的關鍵。別讓沉默,成為共犯。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為什麼女童案通報240天卻無法完成安置?

主因在於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認為案件「未達中央司法安置標準」,且片面引用女童「不願去機構」的說法作為延遲理由,但議員還原事實指出女童已接受安置方案,市府明顯怠惰與卸責。

北市府記者會為何要避開與議員同台?

市府選擇在議員記者會後一小時自行召開說明會,被質疑是為避免面對面接受質詢的「防衛型公關」策略。此舉不僅無法解釋行政疏失,更讓外界質疑市府面對兒少保護的誠意與態度。

兒少保護案件的標準安置流程是什麼?

依法當兒少遭遇性侵害或不當對待時,地方政府社會局應立即進行安全評估,若評估風險過高則須緊急安置。此案歷經240天仍未安置,顯然已嚴重偏離標準流程,建議諮詢法律或社福專業人士了解詳情。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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