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於2026年8月28日審議三項公民投票案,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通過成案,將併同年底大選舉行投票。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隨即表達遺憾,並嚴正質疑該公投的合法性與必要性——「非核家園」早已明文入法,屬於法定政策目標,不應假借「重大政策」之名,繞過立法院應承擔的立法與政治責任,直接交付公民投票。
這已經是台灣8年來第4次以核能為主題的公投。從2018年、2021年、2025年到如今的2026年,核能爭議像迴力鏢一樣,每隔一兩年就飛回來一次。每一次都耗費大量社會資源,每一次都激化對立,但每一次結束後,能源政策的結構性難題依然原地打轉。
公投成案的合法性爭議:中選會的標準一致嗎?
這次通過的公投主文為:「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非核家園」並非單純行政政策,而是已明確寫入《環境基本法》的法定目標。若要改變法律所確立的政策方向,理應循立法程序進行修法,由立法院充分審議、承擔政治責任,而非將涉及法律原則的事項包裝成「重大政策」交付公投。
平台也點出一個關鍵矛盾:中選會同日以「不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為由,否決了交通罰鍰專用公投,卻認定已經入法的「非核家園」目標可以透過重大政策公投處理。同樣是涉及法律層面的議題,卻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認定結果,中選會內部審議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有沒有政治因素介入?這筆帳,中選會有責任向社會說清楚。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核能公投一再重複登場,反映的不是民意渴望核電,而是能源政策在台灣始終缺乏穩定的制度性對話平台。每一次公投都把複雜的電力結構、電網韌性、核廢處置壓縮成「贊成或反對」的二元選擇,但能源轉型從來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而且沒有標準答案。說穿了,這種公投模式最大的受益者不是政策品質,而是靠著動員對立來鞏固基本盤的政黨機器。
模糊的題目、有限的效力:這場公投究竟要解決什麼?
廢核平台進一步質疑,本次公投主文並未提出具體能源政策,也沒有直接要求廢止特定法律,而是詢問民眾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但「振興經濟」與核能之間的具體因果關係,在題目中完全沒有說明——核電能降低電價嗎?能吸引哪些產業投資?對於半導體等用電大戶的綠電需求又有什麼幫助?這些關鍵問題全部懸空,最終只會把複雜的能源政策簡化為「挺核」或「反核」的政治口號。
更大的問題在效力層面。根據《公民投票法》,公投結果對行政機關的拘束力僅有2年。但核電重啟涉及哪些程序?
- 安全審查與設備整備,至少需要數年評估週期
- 核燃料取得與國際談判,涉及外交與非擴散協議
-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至今仍是無解的政治地雷
- 相關預算編列與立法院審議,時間更不可能壓縮
這些程序沒有一項能在2年內快速通關。一旦期限屆滿公投效力失效,又將留待下一次國會決定。與其說這是在決定具體政策,不如說這是一場耗費8億元公帑與大量選務資源的「大型民意調查」——而且調查結果的保鮮期,只有兩年。
一次又一次的政治動員,台灣社會真的受夠了
從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2021年重啟核四公投、2025年核能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到2026年這一次,核能公投已經成為選舉週期的一部分。廢核平台直言:「公投不是立法院逃避政治責任的工具,也不應成為政黨操作選舉、製造社會對立的手段。」
細看每次公投的節奏——幾乎都選在大選年提出,幾乎都伴隨高強度的政黨動員,幾乎都在投票結束後留下更深的社會撕裂。但台灣真正需要面對的能源問題,從來沒有被好好回答過:核電安全如何確保?面對戰爭、極端氣候與電網風險,能源系統如何提升韌性?再生能源的併網瓶頸怎麼突破?這些才是政府與立法院應該正面回答的問題,而不是一次又一次把複雜的政策簡化成公投題目,然後把燙手山芋丟給人民。
有趣的是,廢核平台也點出了一個結構性荒謬:立法院如果認為非核家園政策應該改變,大可提出修法,經過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三讀程序,完整承擔政治責任。但現在的做法是——連修法程序都跳過,直接訴諸公投,把立法者的責任外包給選民。這不僅是程序上的取巧,更是對代議民主的侵蝕。
展望與影響:核能公投不會是最後一次,但對話模式必須改變
可以預見,這次公投無論通過與否,核能爭議在台灣都不會就此落幕。如果通過,2年內重啟核電的技術與法規障礙幾乎不可能排除,屆時公投效力消滅,爭議回到原點;如果否決,反對陣營勢必在下一輪選舉中再次提出。這種「投了又投、吵了又吵」的循環,對台灣的能源治理沒有任何正面幫助。
從國際趨勢來看,日本在福島事故後歷經多次民意檢驗,最終仍回歸專業委員會審議機制;德國即便在能源危機壓力下,也未輕易重啟核能公投。這些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能源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遠比一次性的民意表決更重要。台灣需要的不是另一場公投,而是一個跨黨派、跨領域的能源對話平台,讓核安、電價、減碳、韌性等面向可以被系統性地討論,而不是每兩年就被簡化成一張選票。
核能公投已經8年4次,燒掉的8億元如果投入電網強韌或儲能建設,或許已經讓台灣離停電風險更遠一步。能源政策的未來,不該由政黨設計充滿模糊空間的公投題目來決定,更不該淪為選舉算計的工具。該負責任的,請回到立法院;該說清楚的,請面對專業審查。台灣社會值得更好的能源民主。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通過後,台灣真的會重啟核電嗎?
不一定。即使公投通過,依《公民投票法》其效力僅有2年,且核電重啟涉及安全審查、設備整備、燃料取得與核廢處置等程序,2年內幾乎不可能完成,公投結果很可能在實質重啟前就已失效。
這次核能公投和之前的幾次有什麼不同?
這次公投主文首次將核能與「振興經濟」掛鉤,但未說明具體因果關係。同時這也是8年來第4次核能公投,頻率之高已讓許多民眾與環團質疑公投是否被當作政治動員工具。
非核家園已經入法,還可以透過公投推翻嗎?
廢核平台認為不應該。非核家園是寫入《環境基本法》的法定目標,若要改變應由立法院修法,而非透過公投繞過立法程序。中選會認定此案符合重大政策公投門檻,合法性仍有爭議。
公投結果對政府有強制力嗎?
有,但僅限2年內。根據《公民投票法》,公投通過後行政機關須在期限內提出對應政策,但若2年內無法完成執行,公投效力消滅,後續由立法院決定。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