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部最新報告,全台二十六條中央管及跨縣市河川、共一百八十三條主支流中,竟有超過五成、多達九十三條河川,超過十年未曾重新檢討治理規劃。更令人震驚的是,其中有十一條河川在過去十年間曾經發生重大淹水災害,卻完全未依法啟動檢討程序。
這份報告直接戳破了台灣治水「逐年進步」的安慰劑神話。
數據會說話:十年不檢討,防洪標準停在「古代」
審計部的統計數字相當殘酷。在183條中央管及跨縣市河川主支流中,超過十年未辦理規劃檢討的比例高達50.8%。這不是小數目,這是整個河川治理體系的系統性失靈。
根據「河川治理規劃及治理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河川治理規劃本就應該定期檢討,以因應氣候變遷、河道變遷、流域開發等現實變化。但水利署的執行情況顯然與法規脫節——超過一半的河川,它們的防洪設計標準還停留在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的氣候條件。
從產業面來看,治水不是「一次性工程」,而是需要動態追蹤的系統工程。十年前的防洪標準,面對今日的極端暴雨強度,就像拿舊地圖找新航道,風險可想而知。高雄極端暴雨天數在近十年內增加近八成,這就是氣候正在加速變遷的直接證據,而我們的河川治理卻彷彿停留在上個世代。
以實際案例來看,問題更顯迫切。去年發生堰塞湖溢流的花蓮溪支流馬太鞍溪,距離上次備查已經相隔十三年。這條溪流在2016至2025年間發生過兩次重大淹水災害,但治理規劃從未啟動檢討。換句話說,這條已經「出事過」的溪流,仍然在使用一套過時的防洪劇本。
災害熱區地圖:這些河川正在「裸奔」
審計部報告進一步揭露了具體的災害高風險水系,我們可以清楚畫出一張「治水失能地圖」:
急水溪水系是重災區中的重災區。急水溪本流自2013年備查至今,十年間發生六次重大淹水災害;同一水系的白水溪同樣在2013年備查,發生兩次重大水災。這兩條河川的主要河段都在台南市境內,當地居民的淹水夢魘並非天災,而是人禍。
花蓮溪水系的情況也不遑多讓。花蓮溪本流自2013年備查後,發生六次重大水災;光復溪發生三次;馬太鞍溪兩次;馬佛溪一次。整個水系四條主支流全部超過十年未檢討,全部都有災害紀錄,這已經不是個案,而是制度性的失能。
鹽水溪(2011年備查,一次重災)、菜寮溪(2012年備查,一次重災)、美濃溪(2005年備查,一次重災)——這些數字背後,是真實的家庭、農田、工廠在每一次颱風豪雨來臨時,都在賭運氣。
治理率91.25%的迷思:數字背後的真相
經濟部水利署截至2025年底的數據顯示,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已達91.25%,中央管區域排水平均治理率達79.7%。乍看之下,這是個相當體面的成績單。
但審計部的報告戳破了這個迷思——「治理率」指的是已完成的工程進度,不代表「防洪能力符合現況需求」。一條河川即使治理率達到百分之百,如果它的設計標準是十年前的降雨強度,面對今日極端暴雨只會節節敗退。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直言,氣象署監測顯示高雄極端暴雨天數大增近八成,但審計部報告揭露的卻是超過五成河川超過十年未檢討,「這證明淹水除極端天災外,更是中央施政怠惰的人禍。」話說回來,這樣的批評確實擊中了痛點——我們不能一邊喊著氣候變遷,一邊用二十年前的標準在治水。
從實際執行面來看,水利署表示將優先針對近年曾發生重大災害、防洪風險較高或河道環境變遷顯著河川進行檢討。但問題是,這些「優先」河川早在2016至2025年間就陸續發生災害,為什麼要等到審計部報告出來才「盤點辦理情形」?如果連已經發生六次重災的急水溪都未被主動檢討,我們怎麼相信下一次極端暴雨來臨前,系統會突然變得靈光?
為什麼「不檢討」比「不治理」更危險?
很多人可能會想:河川治理規劃沒檢討,有那麼嚴重嗎?
其實非常嚴重。河川治理規劃不是紙上作業,它決定了堤防高度、疏濬範圍、滯洪池位置、橋梁安全標高、甚至兩岸土地利用的管制標準。這些參數如果停留在十年前,等於讓所有沿河居民、產業、基礎設施都暴露在錯誤的安全假設之下。
更令人憂心的是,在183條主支流中,頭前溪、草湖溪支流北溝溪、曾文溪等三條主支流,自備查日至2025年底已歷時七至十一年,卻連「治理計畫」都還沒提出——連規劃階段的下一步都沒走出去,更不用談檢討了。
換個角度想,如果一條河川的治理計畫光是行政程序就走超過十年,台灣的治水要如何在氣候變遷的加速競賽中贏得先機?
數據背後的啟示
審計部這份報告呈現的是一個殘酷現實:台灣的河川治理體系,在法規面與執行面存在巨大的斷層。法規要求定期檢討,執行上卻超過半數河川十年未動;災害已經發生多次,啟動檢討的機制卻仍然沉睡。
水利署的回應是「將持續盤點」並「優先針對」災害較高河川辦理檢討。但從過去十年的表現來看,這個「優先」的門檻顯然設定得太高了——高到六次重災都還觸發不了。
氣候變遷不會等我們。極端暴雨的頻率與強度只會持續上升,如果連已經發生災害的河川都無法即時檢討防洪標準,我們真的準備好面對下一個十年了嗎?
編輯觀點:從制度層面來看,這次審計部的報告暴露的不只是「執行不力」,更是「誘因失靈」。河川治理規劃的檢討,缺乏明確的強制啟動條件與課責機制。一條河川發生重大水災後,究竟要在多久時間內啟動規劃檢討?如果沒有如期完成,主管機關要負什麼責任?這些問題如果沒有在法制面明確規範,同樣的狀況在未來只會不斷重演。建議水利署不應只在「盤點」層次打轉,而應建立「災害觸發檢討」的強制時程表,把檢討從「選擇題」變成「必答題」。
身為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人,我們有權利知道:我家旁邊那條河,上一次檢討是什麼時候?它的防洪標準能不能保護我度過下一次颱風?
這不是中央與地方的政治口水戰,這是關乎生命財產安全的國安問題。當極端天氣已經成為常態,我們不能再容忍「超過五成河川十年未檢討」這種荒謬的數字繼續存在。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全台灣有幾條中央管河川超過十年未檢討防洪規劃?
根據審計部報告,在26條中央管及跨縣市河川的183條主支流中,共有93條超過十年未辦理規劃檢討,比例超過五成。
哪些河川發生多次重大水災卻未被檢討?
急水溪發生6次重大水災(2013年備查)、花蓮溪發生6次(2013年備查)、卑南溪發生4次(2013年備查)、光復溪發生3次(2013年備查),這些河川全部超過十年未啟動治理規劃檢討。
河川治理率91.25%不代表防洪安全嗎?
治理率僅代表已完成的工程進度,不代表防洪標準符合現況氣候需求。若河川治理規劃超過十年未檢討,其設計防洪標準仍停留在舊有氣候條件下,面對極端暴雨恐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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