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告訴你,台灣每年有超過數百件「恐怖情人」案件找上徵信社,你信嗎?多數人對徵信社的印象,還停留在旅館外鬼祟的車輛、或是電影裡神通廣大的私家偵探。但實際踏入這個行業近20年的謝智博,卻點出了一個驚人的現象:真正讓他入行後感到意外的,不是抓姦,而是那些藏在日常簡訊與情緒勒索背後,數量多到超出想像的「恐怖情人」案件。
我們先別急著討論那些高難度的跨國尋人任務。先回頭看看你我身處的這個島嶼。謝智博在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時說得很直白,目前接獲最多的案件確實仍是外遇調查,這不令人意外。但真正讓他搖頭的,是現代人處理感情破裂的方式。從分手後的跟蹤、恐嚇,到假冒前任名義在網路散布帶有性暗示的訊息,甚至惡意訂購外送叫當事人買單,這些看似零碎的騷擾,日復一日累積,對受害者來說,是一場不知道何時會結束的噩夢。他感嘆,這些案件數量多到超出想像,而社會卻往往只丟下一句「分手就好了」。
【編輯觀點】 從產業面來看,恐怖情人案件暴增,反映的不只是感情問題,而是數位時代下的隱私崩壞。當私密影像、定位資訊、社群人脈都能輕易成為威脅工具,傳統的「保護令」往往緩不濟急。謝智博的觀察點出了一個痛點:法律是事後的懲罰,但偵探社現在做的,往往是事前的「風險控制」。這也說明了為何徵信社的業務比重正在劇烈位移——比起幫委託人「抓到什麼」,更多人現在急著問的是「怎麼讓對方停止」。
現象觀察:從「抓姦」到「救人」,徵信業務的質變
話說回來,台灣的徵信社長期背負著沉重的負面標籤。謝智博自己都坦言,「徵信社上面貼的負面標籤太多了,撕不完。」但實際上,這個行業承接的社會需求正在產生質變。除了感情糾紛,近年詐騙案件也大量流入民間調查領域,包括假交友、投資詐騙後的追查。這意味著,當公部門的量能有限時,民間偵探往往成為民眾「最後的希望」。但有趣的是,謝智博自己最喜歡的其實是「尋人」,尤其是那些因為戰亂、時代變故失散數十年的委託。對他而言,這類案件找回來的不是一個債務人,而是一段被時間中斷的人生。
原因剖析:為什麼「尋人」比「抓姦」更讓人著迷?
謝智博分享了一個讓他至今難忘的案例,也正是這個案例,讓我們看見偵探工作的溫度。時間回到2009年,一名曾任情報工作的張姓老先生找上門,希望尋找昔日同袍吳純斌留在泰國的家人。吳純斌出任務前將家人安置在曼谷附近,隨後再也沒有回來,這個承諾成了張老先生數十年的心結。
謝智博當時經濟並不寬裕,拿著幾張泛黃的2吋黑白照片和幾個中文字地址,就飛往泰國。他在曼谷北方的素攀府一個市場一個市場地找,為了省錢晚上睡網咖,衣服洗了靠乾熱天氣晾乾。就在幾乎絕望之際,他走進一家掛著中文招牌的金飾店討水喝,店家一句「要不要去中山會館問問看」,成了轉捩點。最後在會館裡,透過比手畫腳和寫字,他找到了吳純斌的家人,並帶回一張照片。
謝智博回憶,當他把照片交到張老先生手中時,老人家盯著照片很久很久,最後只說了一句:「這張照片很重要。」那一刻他才明白,所謂尋人,有時找的不是一個還能見到的人,而是一個等了幾十年的交代。
回顧這段經歷,謝智博說,那次尋人讓他覺得這份工作除了「查到什麼」,還可以有別的意義。這些故事一個又一個累積,反而豐富了他自己的生命。他也特別提到,後來在張老先生奔走下,吳純斌的事蹟獲得政府認定並入祀忠烈祠。對比那些在金錢糾紛中打轉的案件,這種尋人任務確實提供了截然不同的職業成就感。
影響評估:當「目的正當」遇上「手段違法」的永恆矛盾
不過,談到這裡,我們必須面對一個極度敏感的問題:徵信社的調查手段,到底合不合法?面對記者的提問,謝智博給了一個非常坦承,甚至有點震撼的回答:「我們的目標從來不是合法性。」他進一步解釋,實務上會優先思考委託人的權益與案件目的,但他也不諱言,部分業界採用的秘密攝影、追蹤設備,「明顯一定是違法的。」
這直接點出了台灣徵信產業長久以來的困境。即便目的是尋找真相、保護委託人,但「目的正當」是否能合理化違法蒐證?這在法理上站不住腳。台灣目前沒有一部專門規範民間偵探的法律,從業人員背景五花八門,有退休警察、有會計師轉行,甚至毫無相關經驗。謝智博直言,比起過去經歷,他更看重一個人的邏輯測驗成績和學習能力,因為真正進入案件後,面對的從來不是教科書裡一模一樣的人。
首先,產業分類老舊。現行的「工商徵信」分類早已無法涵蓋今日的調查樣貌。其次,缺乏資格門檻。謝智博舉例,醫師要念醫學院、律師要考國考,但徵信業沒有,任何人只要掛招牌就能營業。再者,手法遊走灰色地帶。當個資法與隱私權意識高漲,傳統的跟監、裝GPS等手法,隨時可能讓從業人員吃上官司。
趨勢預測:台灣需要一部「偵探專法」嗎?
這正是謝智博近年積極推動「偵探產業制度化」的核心原因。他認為,與其讓產業長期處於模糊地帶,不如正視它、管理它。他的藍圖分為三步驟:第一,明確產業定位,讓「偵探」不再是「工商徵信」下的附屬品;第二,建立專業訓練與證照制度,確保從業人員具備法律、心理與風險判斷能力;第三,催生「偵探專法」,清楚界定什麼人可以從事、哪些手段絕對禁止。
謝智博期待,有一天制度成熟,民間偵探能在尋人、民事調查等領域成為公部門之外的協助力量。但他也極度務實地打臉了某些不切實際的幻想,直言:「若說民間偵探可以獨立偵辦重大刑案,我相信國內沒有任何一個徵信業者有這個量能。」畢竟警方的刑事偵查訓練與鑑識資源,絕非民間短期能及。
從一張從泰國帶回的黑白照片,到數不清的恐怖情人騷擾案件,謝智博近20年的職業生涯,看見的不只是人們想藏起來的秘密,更包含許多想盡辦法只求一個答案的人。他也積極加入世界偵探協會(W.A.D.)、與韓國偵探協會簽署MOU,希望讓台灣在國際偵探圈有一個被看見的位置。但當我們讚嘆這些跨國合作的同時,也必須捫心自問:當一個人「尋找真相」的權利,碰上另一個人不願被窺探的隱私時,那條線究竟該畫在哪裡?這恐怕是台灣如果要迎接「偵探產業」,最終不能只留給偵探自己回答的問題。
(本文提及之個案細節與產業現況,部分涉及當事人隱私與司法程序,讀者如有相關法律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FAQ 常見問題
台灣的徵信社抓姦合法嗎?跟監、裝GPS會不會觸法?
不一定合法。實務上常見的秘密攝影、裝設追蹤器或侵入非公開場所,在現行法律下「明顯一定是違法的」。即便目的是幫委託人蒐證,若手段侵害他人隱私或違反《個資法》,仍可能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恐怖情人」案件徵信社能幫上什麼忙?
徵信社能協助進行風險評估與行為軌跡分析,例如釐清騷擾源頭、比對網路散布的假訊息來源,或協助家暴蒐證。但若涉及立即性人身安全,仍建議優先向警方報案或聲請保護令。
台灣有可能通過「偵探專法」嗎?目前推動進度到哪了?
目前仍在倡議階段。業界正推動先確立產業分類與證照制度,但立法涉及個資隱私、執法權限等敏感議題,尚需更多社會共識。短期內較可能先朝「行業別管理」與「專業訓練認證」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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