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近日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等遭重判17年一事,提出嚴厲質疑。他直言,若此案認定涉及逾百億元的收賄與圖利,判決結果並不令人意外,並強調柯市府在京華城案中核准的容積率調整,在法律依據上「站不住腳」,尤其非都市更新案卻準用都更條例給予20%容積,此舉令人費解。
京華城案爭議核心:容積率調整與法源依據
這起備受矚目的京華城案,其爭議核心圍繞在台北市政府核定的容積率大幅調整。根據葉慶元的說法,前市長郝龍斌任內,京華城的容積率為392%,但在柯市府時期,卻被放寬至560%。這項調整的背後,不僅涉及高達逾百億元的潛在利益,更引發了對於決策合法性的質疑。
葉慶元在26日一場政論節目上指出,公務機關研究法院認為不合理的容積主張,在實務上幾乎是難以想像的。他進一步點名,京華城案並非都市更新案件,也缺乏法律明文規定可以比照《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的容積獎勵。然而,最終都委會卻准用了這項規定,導致容積率的顯著提升。他直言,這項決定所涉及的利益金額,已然超過新台幣一百億元。
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深度解析疑點
作為曾任法規會主委的葉慶元,從法律專業角度深入剖析了京華城案的諸多疑點。他回溯指出,威京集團過去針對容積率曾提起行政訴訟,但最終均告敗訴。然而,柯文哲市府卻在敗訴後,仍表示要按照威京集團的主張進行研究,最終促成都委會的通過。葉慶元強調,依法行政不僅僅是遵守法條,更包含了對法院判決的尊重。
他更提及時任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最終選擇認罪的情況,並表示對這位優秀公務員在長官壓力下配合而獲緩刑感到心痛。葉慶元質疑,在沒有獲得任何好處的前提下,由時任北市副市長彭政聲主導的都委會,以及邵琇珮負責的法令研究,最終卻配合威京集團調整容積,這正是法院認定存在收賄並對威京有利處理的關鍵。他總結說:「我擔任過法規會主委,我覺得柯市府的作為站不住腳。」
都市計畫審議程序的合法性檢視
此案也將都市計畫審議程序的合法性推向聚光燈下。法律界普遍認知,所謂「準用」條款,必須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意即當A情況雖非B情況,但在特定法律規定下可比照B的法律辦理。然而,京華城案既非都市更新案件,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可供比照,卻仍獲得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的20%容積獎勵,這在法律適用上顯然存在重大爭議。
這樣的決策不僅挑戰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也引發社會各界對於政府機關在重大開發案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與私人企業需求,以及如何確保決策透明與合法性的深切反思。此案的發展,將持續成為檢視公務機關運作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