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其委任律師鄭深元引用台南市長黃偉哲多年前一樁地目變更案獲判無罪的案例,試圖替柯文哲案辯護,此舉引發各界廣泛討論。針對此番比較,資深媒體人黃智賢與其他媒體人詹凌瑀皆指出兩案在事實與法律認定上的本質差異,並反駁此類對比,強調司法判決應回歸具體事證。
律師引黃偉哲舊案質疑司法,黃智賢拋「靈魂提問」
在柯文哲的判決結果出爐後,委任律師鄭深元近日透過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控訴台南市長黃偉哲多年前曾被指控收受台南「私立崑陵山安樂園」開發商400萬元,其中200萬元申報為政治獻金,另200萬元則「收下自用」,隨後被指控協助變更地目為殯葬用地。然而,鄭深元指出,該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兩者間不存在對價關係,最終判決黃偉哲無罪。鄭深元藉此案例,帶有諷刺語氣地表示「真的好棒棒」,意圖引導輿論討論司法判決的公平性。
對此,黃偉哲的胞妹、資深媒體人黃智賢於27日在其YouTube直播中,直接向支持柯文哲的「小草」群體提出「靈魂提問」。她反問:「如果黃偉哲做了柯文哲做的這些事情,你們會喊黃偉哲清清白白嗎?」黃智賢強調,她個人絕不會如此,並堅定表示:「黃偉哲只要幹了柯文哲的事情,我絕對說關的好、關到滿,就算他是我的哥哥!因為他如果做了柯文哲的事情,他背叛了人民,背叛這個社會,關好關滿剛剛好而已!」她更公開呼籲,若有任何黃偉哲貪汙腐敗的資料,應直接提告,按鈴申告,不需客氣。
專家分析兩案「天差地遠」:對價關係與事證差異
針對鄭深元律師提出的對比,媒體人詹凌瑀也指出兩案在事證與性質上存在「天差地遠」的差異,認為根本無從比較。詹凌瑀分析,當年黃偉哲之所以獲判無罪,關鍵在於法律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該筆款項與其職務行為之間存在明確的「對價關係」。此外,當時的主要指控涉及其辦公室助理或國會聯絡人,法院認定黃偉哲本人並未直接參與違法的利益交換或強勢關說地目變更。詹凌瑀進一步補充,黃偉哲案中,系爭土地最終並未成功變更,這也是法院認定無對價關係、證據不足的重要依據。
相對地,詹凌瑀強調,柯文哲案則是依據檢方提出的具體事證而被定罪。這顯示了兩起案件在司法判斷的基礎上存在顯著不同,不能僅憑表面的「地目變更」或「收錢」指控就等同視之。司法判決的核心在於證據是否足以構成法律上認定的犯罪要件,尤其是對價關係的確立。
此番爭議凸顯了公眾對於政治人物操守與司法判決標準的關注。在面對複雜的司法案件時,各方觀點的呈現與事實的釐清,對於建立社會信任至關重要。後續社會各界將如何持續檢視與討論這些司法案件,值得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