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行委員會於今日宣布,因 Google 涉嫌違反競爭法規「數位市場法」(DMA),對其開罰 8.9 億歐元(約新台幣 327 億元)。這是執委會依據「數位市場法」對單一企業祭出合併金額最高的罰款。
Google 涉嫌不公平競爭
根據法新社報導,執委會指出,Google 在搜尋結果中優先推薦自家服務,如 Google Flights 或 Google Hotels,排擠競爭對手,因此開罰 4.6 億歐元。另一筆 4.3 億歐元罰款,則是因為 Google 限制應用程式(App)開發商引導用戶前往 Google Play 商店以外平台購買優惠服務或內容。
歐盟科技事務主管維爾庫南(Henna Virkkunen)表示:「做出這項決定後,我們期盼確保市場擁有更多競爭性,使其他公司也能創新發展。」
歐盟高階官員的聲明
一名歐盟高階官員指出,Google「依然」持續優先推薦自家服務,但第二筆罰款主要涵蓋 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這段期間。若 Google 在 60 天內未改善,罰款可能進一步提高,執委會警告,屆時將祭出「定期罰款」。
這已是歐盟近年來對科技巨頭的最新一輪罰款。去年,歐盟已對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和蘋果(Apple)各開罰 2 億和 5 億歐元。
歐美貿易摩擦的背景
Google 遭歐盟開罰之際,美國與歐盟達成旨在降低貿易摩擦的關稅協議即將滿 1 周年。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過去曾指控歐盟刻意針對美國科技業,揚言對歐洲輸美商品祭出關稅以示報復。
然而,對於美方可能採取的報復行動,歐盟顯然樂觀以待。歐盟競爭事務主管黎貝拉(Teresa Ribera)告訴記者,「確保我們主管機關制定的規範獲得全面執行和尊重」,這是歐盟職責所在。
從產業面來看,歐盟此次對 Google 的重罰,不僅彰顯了其對數位市場公平競爭的堅定立場,也向全球科技巨頭發出了明確信號:任何違規行為將付出高昂代價。未來,歐盟可能繼續加大對科技公司的監管力度,以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展望與影響
歐盟和美國今年已同意透過談判途徑解決歐盟數位規範可能產生的摩擦,但談判尚未開始。此次對 Google 的罰款,不僅將影響 Google 的業務策略,也可能引發其他科技公司在歐盟地區的自我調整,以避免類似處罰。
面對歐盟的嚴厲監管,科技巨頭們需要重新評估其市場策略,確保符合當地法規要求。對於消費者而言,這意味著更多的選擇和更好的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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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Google 為什麼被歐盟罰款?
Google 因涉嫌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在搜尋結果中優先推薦自家服務並限制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用戶前往 Google Play 商店以外平台購買優惠服務或內容,被罰 8.9 億歐元。
此次罰款的金額是多少?
此次罰款總金額為 8.9 億歐元,約新台幣 327 億元。
歐盟對其他科技公司是否有類似罰款?
歐盟去年已對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和蘋果(Apple)各開罰 2 億和 5 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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