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智慧財產權法院最新排程,備受各界矚目的台積電 2 奈米製程商業機密外洩案,將於 4 月 27 日做出宣判。此案不僅涉及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與現任工程師吳平春、戈一平等人,更因其危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性質,遭檢方依《國家安全法》及《商業機密法》提起公訴,並求處 7 至 14 年重刑,凸顯國家對半導體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心與嚴格執法。
關鍵技術遭竊:案件始末與被告身份解析
這起重大的商業機密外洩事件,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的新聞稿指出,其始於 2025 年。數據顯示,台積電於 2025 年 7 月 8 日察覺異狀後,即刻提出告訴。被告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 廠的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轉任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
據了解,陳力銘在台積電任職期間,熟悉公司各項機密資訊保護措施,深知台積電對供應商嚴格的保密要求。然而,他竟為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的設備供應商,多次利用與吳平春、戈一平及另一位廖性工程師(廖男因未涉域外使用意圖且未據告訴,已另予簽結)等台積電在職員工的舊誼,央請他們提供業務上可接觸到的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新聞稿強調:「陳力銘拍攝重製這些機密,目的在於協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爭取台積電 2 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的資格。」這清楚揭示了竊密行為背後的具體動機與利益連結。
此案的發展,深刻揭示了高科技產業人才流動中潛藏的商業機密風險,以及供應商為追求市場份額可能採取的非法手段,對整個產業供應鏈的信賴關係構成嚴重挑戰。
國安層級重罪:法律追訴與域外使用意圖
檢方對此案的處理,不僅限於一般的商業竊密,更將其提升至國家安全層級。根據相關統計,檢察官於 2025 年 7 月 25 至 28 日執行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非法取得案件的偵查,並於 2025 年 8 月 27 日偵查終結,對陳力銘、吳平春及戈一平三人提起公訴。
數據顯示,三人分別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以及《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2「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與第 13 條之 1「竊取營業秘密罪」。這明確指向被告意圖將台積電的 2 奈米製程關鍵技術,用於協助境外公司提升競爭力,進而影響台灣半導體產業的國際領先地位。
檢方起訴書中指出,此案不僅是竊取營業秘密,更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域外使用意圖,對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因此適用《國家安全法》的重罪條款。
此法律行動傳達出明確訊號:台灣政府將不遺餘力地保護其在全球半導體產業中的核心競爭力,任何試圖竊取或外洩關鍵技術的行為,都將面臨最嚴厲的法律制裁。
數據背後的啟示:台灣半導體智財保護新格局
檢方對涉案人員求處 7 至 14 年重刑,遠高於一般商業竊密案件的刑度,這項數據本身就極具警示意義。這不僅反映了台灣政府對於半導體產業「護國神山」地位的高度重視,更彰顯了對其核心技術外洩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這不僅是司法層面的制裁,更是國家戰略層面的積極防禦。
此案的判決結果,將對台灣高科技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樹立重要的法律先例。未來,企業應當更加重視內部稽核與員工的資安教育訓練,確保機密資訊的萬無一失。同時,對於意圖竊取或利用機密者而言,這起案件將成為一個明確的警示,預示著更嚴厲的法律後果。
這也將促使國際合作夥伴重新評估與台灣企業合作時的資訊安全風險與法規遵循,共同維護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的公平與秩序。此案的最終裁決,將為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寫下新的一頁。
針對這起備受關注的台積電 2 奈米機密外洩案,許多人好奇判決結果何時出爐?根據台灣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排程,本案已定於 4 月 27 日進行宣判,屆時將對涉案的前工程師陳力銘及現任工程師吳平春、戈一平等人做出最終裁決。此案的判決結果,將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樹立重要的法律先例,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