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眾議院監督委員會最新公布的聽證紀錄,摩根大通前高層斯塔利(Jes Staley)親口向國會議員承認,他曾在數年間多次將銀行的機密資訊洩露給已故的性犯罪者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這些資訊包含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摩根大通私人銀行在短短兩週內流入的440億美元(約新台幣1.4兆元)資金細節,以及他個人的薪酬結構和部分待決交易案。
這場7月24日舉行的閉門會談紀錄在8月26日公開,斯塔利當時是以證人身分出席眾議院監督與政府改革委員會的聽證會,該委員會正在調查艾普斯坦與其同夥麥克斯威爾(Ghislaine Maxwell)在政商界的人脈網絡。斯塔利在摩根大通任職超過三十年,曾掌管私人銀行與資產管理業務,而艾普斯坦正是該業務的客戶。
聽證會上,斯塔利不只一次被質詢他與艾普斯坦之間的通訊內容。根據紀錄,他承認曾向艾普斯坦透露摩根大通在金融危機期間與聯準會的溝通狀況,包含資金流向的具體數字。他也坦承,自己曾告知艾普斯坦,銀行方面對其頻繁的大額現金提款「有疑慮」,並且已經將他標記為高風險客戶——換句話說,斯塔利一邊在幫銀行監控風險,一邊又把銀行的監控動作告訴被監控的人。
30年職涯的代價:一位銀行家的盲區
斯塔利在聽證會中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強調他有權在「適當的時機」分享這些資訊,並且堅稱自己對艾普斯坦的犯罪行為並不知情。他提到,自己在2014年和2015年曾簽署與艾普斯坦信託有關的文件,一度被指定為艾普斯坦財產的受託人,但他後來拒絕履行這項職責,也從未因此獲得任何補償。
然而,這裡的矛盾很清楚:如果你真的不知道這個人在做什麼,為什麼會被指定管理他的財產?斯塔利在2015年跳槽巴克萊銀行擔任執行長,直到2021年因為與艾普斯坦的往來被全面揭露後辭職。從時間軸來看,他在艾普斯坦2008年就已定罪的情況下,仍然持續與對方保持密切的專業聯繫,甚至長達數年之久。
編輯觀點:這起事件最讓人不安的,不是斯塔利一個人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而是整個金融體系對「VIP客戶」的集體盲視。摩根大通在艾普斯坦被定罪後仍將他列為私人銀行客戶,內部人員甚至主動向他通報銀行的風控動作。這不是單一銀行家的判斷失誤,而是機構文化中「業務優先於合規」的系統性問題。話說回來,如果今天換成一個沒有身分地位的一般客戶,銀行會容忍同樣的行為嗎?答案恐怕很清楚。
數字會說話:440億美元的信任缺口
根據聽證會紀錄,斯塔利洩露的關鍵數據之一是摩根大通私人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的資金流入規模。兩週內440億美元這個數字,不只顯示出當時市場對摩根大通的信賴程度,也凸顯了這家銀行在系統性風險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斯塔利把這樣的數據告訴一個外部人士——而且是一個已經被定罪的人——這已經不只是判斷失誤的問題。
從產業的角度來看,這起事件暴露了兩個層面的監管漏洞。第一,銀行內部對於高階主管與高風險客戶之間的私人關係缺乏有效的監測機制。第二,金融機構在危機期間的敏感資訊控管,顯然存在灰色地帶。斯塔利在聽證會上說,他告知艾普斯坦有關銀行對其現金提款的疑慮,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是:銀行內部已經有人注意到艾普斯坦的資金活動異常,但這個「注意」最後只停在注意而已。
以下是根據聽證會紀錄整理出的關鍵時間點與事件對照:
- 2008年:艾普斯坦首次被定罪,摩根大通仍維持其私人銀行客戶資格
- 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斯塔利向艾普斯坦透露兩週內440億美元的資金流入數據
- 2014年至2015年:斯塔利簽署與艾普斯坦信託相關的文件,被指定為財產受託人
- 2015年:斯塔利跳槽巴克萊銀行擔任執行長
- 2021年:斯塔利因與艾普斯坦的往來曝光而辭去所有職務
- 2026年8月26日:聽證會紀錄正式對外公開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層面是斯塔利跳槽巴克萊銀行的過程。聽證會紀錄顯示,議員們對他在轉職期間是否曾向艾普斯坦透露相關進展進行了密集質詢。這代表調查方向已經從單純的個資洩露,延伸到更廣泛的利益衝突問題——一個握有大量敏感金融資訊的高階銀行家,如果私下持續與一個性犯罪者保持聯繫,那他在轉職過程中透露的資訊,會不會影響到原本雇主與新東家之間的競爭關係?
沉默的代價:摩根大通的拒絕回應
對於這份聽證會紀錄的內容,摩根大通的回應是「拒絕置評」。斯塔利的律師也沒有對外做出任何回應。說真的,這種沉默本身就很說明問題了。一家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銀行,面對前高層承認洩露機密資訊的指控,選擇什麼都不說——這不是公關策略,這是在賭輿論會忘記這件事。
但這件事情不會被忘記,因為它涉及的從來就不只是斯塔利一個人的行為。艾普斯坦案之所以持續延燒,就是因為它不斷揭露出權力結構中的共犯關係。從金融機構到政治圈,從法律界到媒體,那些曾經與艾普斯坦往來密切的人,至今仍然在被一個一個拉出來檢視。斯塔利只是這條長鏈中的其中一環。
眾議院監督委員會公布的這份紀錄,日期標示為2026年8月26日,內容明確記載斯塔利「承認自己曾向艾普斯坦透露摩根大通在金融危機期間與聯準會的溝通狀況,以及私人銀行在兩週內的資金流入規模」。
如果從實務運作的角度來看,金融機構對於高階主管的監理,一直以來都有一個難以突破的限制:你無法監控一個人的私人對話,但你可以監控他的行為模式。斯塔利在艾普斯坦定罪之後仍然與其保持往來,甚至願意簽署信託文件,這種行為本身已經顯示出他對風險的認知與銀行的合規要求之間存在嚴重的落差。
對一般投資人來說,這起事件傳達了一個不太舒服的訊息:那些你以為在幫你把關風險的人,可能正在把銀行的內部決策告訴有問題的客戶。而且這種行為並不是發生在幾十年前,就發生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監管機制被認為已經大幅強化的年代。
數據背後的啟示
回到最核心的問題:一個在銀行工作超過三十年、一路爬到最高層的專業經理人,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判斷?從聽證會的紀錄來看,斯塔利似乎始終認為自己與艾普斯坦之間是「專業關係」,他甚至在聽證會上表明自己有權在適當時候分享資訊。這種心態,說白了就是金融圈長期以來對「大客戶」的特殊待遇所養成的慣性。
根據這份公開的紀錄,斯塔利總共向艾普斯坦透露的資訊涵蓋:與聯準會的溝通內容、資金流動數據、個人薪酬結構、待決交易細節、客戶關係進展,以及轉職計畫。這份清單幾乎涵蓋了一家銀行最核心的機密資訊類別。而這些資訊被透露給一個已經在2008年被定罪的性犯罪者——不是因為什麼商業上的正當理由,只是因為「他是客戶」。
從監理的角度來看,這起事件再次證明了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不能只依賴個人的誠信或專業判斷。當一個銀行家可以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持續多年將機密資訊洩露給外部人士,這代表銀行的風控體系存在結構性的漏洞。摩根大通至今仍不願對此事做出回應,但投資人與監理機關應該要問的是:現在還有多少像艾普斯坦這樣的客戶,正在接收來自銀行內部的「貼心提醒」?
從金融監理的演進來看,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各國確實強化了資本適足率和流動性覆蓋率等量化指標,但對於銀行高層與高風險客戶之間的「軟性連結」,始終缺乏有效的監管工具。斯塔利案告訴我們,銀行業的風險管理不能只盯著數字看,人與人之間的那條線,有時候比數十億美元的資本更重要。台灣的金融機構在審視高資產客戶關係時,或許也該重新檢視:當合規審查與業務利益產生衝突時,誰有權力做決定?而那個決定,有沒有被記錄下來?
如果你也關注金融機構的治理與監管議題,以下幾個問題值得花點時間想想:
- 你目前往來的金融機構,對於高階主管與客戶之間的私人關係是否有明確的揭露規範?
- 當一家銀行對重大爭議事件選擇「拒絕置評」,你對它的風險管理能力還有多少信心?
- 金融監理機關在審查銀行的內控制度時,是不是應該將高階主管的「外部關係管理」列為獨立的查核項目?
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它們是每一位關心金融體系健全運作的人,都應該持續追問的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斯塔利總共向艾普斯坦洩露了多少金額的銀行資金資訊?
根據聽證會紀錄,斯塔利透露的具體數字是摩根大通私人銀行在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兩週內流入的440億美元(約新台幣1.4兆元),此外還包含他自己的薪酬數字、待決交易細節以及與聯準會的溝通內容。
斯塔利現在還擔任巴克萊銀行執行長嗎?
不,斯塔利已在2021年因與艾普斯坦的往來被全面揭露後辭去巴克萊銀行執行長職務,他也辭去了所有相關職位。
摩根大通對這起事件有什麼回應?
摩根大通對路透社的報導拒絕置評,斯塔利的律師也未對外做出任何回應。
斯塔利在聽證會上是否承認自己知道艾普斯坦的犯罪行為?
沒有,斯塔利堅稱自己對艾普斯坦犯下的罪行並不知情,他強調兩人之間始終保持專業關係,並認為自己有權在適當時候分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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