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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與黨發言人吳崢於今(28)日公布的調查資料,總經費高達1.72億元的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外經營案,爆出得標廠商在簽約後履約面積大減近38%、每年固定權利金從300萬元調降為260萬元的重大爭議。這座由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苗栗市公所自籌5,200萬元興建的公共場館,正引發一場關於公共資源是否被私人化的激烈論戰。

說真的,看到這些數字,你會不會也覺得哪裡怪怪的?當其他競標廠商都是照著原始招標條件在競爭,為什麼特定廠商一得標,遊戲規則就能轉彎?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合約變更,而是直接挑戰政府採購最基本的公平性底線。

合約面積縮水38%、權利金降13%:數字會說話

林月琴在記者會上點出最核心的矛盾:原招標範圍內的羽球館,在特定業者獲選為優勝廠商後,被切割出來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這一刀切下去,直接讓業者的履約面積少了將近四成。按照原始契約,每年固定權利金是300萬元,面積縮減後居然也跟著「打折」成260萬元。

這筆帳是這樣算的:1.72億元的建設成本,除以9年的營運合約,每年光是折舊攤提就將近2,000萬元。現在業者每年只要付260萬元的權利金,加上市公所每年還要編列100萬元預算向業者購買運動券,9年下來就是900萬元。算一算,這家業者等於是用每年不到200萬元的淨成本,取得了一座造價上億的公共場館經營權。

從產業面來看,這種「得標後再改條件」的操作模式在地方工程採購中並非首例,但像苗栗這案幅度這麼大、時間點這麼敏感的,確實少見。如果這套模式可以過關,等於向所有廠商宣告:投標時的承諾只是參考,得標後才是真正談判的開始。這對採購制度的傷害,遠比1.72億元的數字來得更深遠。

「一切合法」不該是公共利益的遮羞布

面對質疑,苗栗市長余文忠目前僅以「一切合法、公開透明」回應,拒絕進一步說明細節。林月琴對此批評,這種問A答B的態度跟台北市長蔣萬安如出一轍,苗栗市民不需要一個只會叫市民相信、卻拿不出資料的市長。

吳崢在記者會中也點出另一個關鍵:市公所與業者簽訂的9年營運合約中,僅規範前2年的里鄰義務回饋,剩下7年的在地權益保障完全沒有著落。更何況,苗栗市民要使用這座運動館,還得跟業者綁定長約,無法像六都的運動中心那樣享有單次50元入場的隨到隨用服務。一座用全民納稅錢蓋的場館,市民卻不能自由進出,這說得過去嗎?

根據目前揭露的合約條件,九年下來市公所總共要花900萬元向業者購買運動券。這筆錢說穿了,就是用公帑幫業者做業績。林月琴質疑的點很直接:既然運動券的預算是固定的,為什麼不由市公所直接發放給市民使用,而是要先經過業者這一手?

「余友友」得標爭議連環爆,調查局已介入

林月琴進一步揭露,余文忠擔任市長兩年多來,苗栗市多項標案屢遭質疑由與市長關係密切的特定人士所取得,在地方上被稱為「余友友」現象。如今全民運動館案再度爆發爭議,林月琴已宣布將把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將公帑私人化等違法問題。

從政治現實來看,苗栗市長余文忠同時也是國民黨籍的苗栗縣黨部主委,這次的爭議是否會影響他在地方的聲望,值得後續觀察。不過對一般市民來說,政黨顏色不是重點,重點是1.72億元的納稅錢花下去,換來的到底是一座市民能夠平等使用的公共場館,還是另一座會員制的高級俱樂部?

如果往後推演,這起爭議最危險的後果不是單一個案被查出弊端,而是建立起一套「低價搶標、得標後改約、長期綁定」的公共建設委外模式。一旦這種操作成為常態,未來各地的全民運動館、停車場、市場等公共設施,都可能循此模式被特定業者長期壟斷,最終受害的還是最廣大的市民。

市長該說清楚的五個問題

林月琴在記者會中具體點出余文忠必須公開說明的五個問題,這也是市民最想知道的真相:

  • 羽球館為何在得標後退出履約範圍?決策過程是誰拍板的?有沒有經過合法的契約變更程序?
  • 其他參與競標的廠商是否獲得相同的條件調整機會?如果沒有,這不是圖利什麼才是圖利?
  • 每年100萬元的運動券預算,由誰提出、誰同意、誰核定?為什麼不是直接回饋給市民?
  • 9年合約中僅2年有里鄰回饋機制,剩下7年市民權益如何保障?
  • 招標、評選、議價及相關簽核文件何時全面公開?讓市民自己檢視這個過程究竟合不合理。

有趣的是,這些問題都不是什麼機密資訊,全部都是政府採購過程中應該要有的標準文件。如果余市長真的問心無愧,把文件攤開來讓大家檢視,爭議自然會平息。但持續的閃躲與迴避,只會讓更多人相信這其中確實有不能說清楚的部分。

以我對地方採購生態的了解,這種爭議通常有兩種結局:一種是壓力夠大,市公所被迫公布完整資料,最後查出程序瑕疵甚至移送法辦;另一種是用「一切合法」四個字硬撐到新聞熱度消退,讓爭議隨著時間被淡忘。對苗栗市民來說,不能讓這件事就這樣船過水無痕。畢竟1.72億元不是小數目,這是苗栗市未來好幾年的建設預算,每一塊錢都該用在市民身上。

行動呼籲:別讓1.72億元從市民手中溜走

這座全民運動館還在興建階段,現在監督還來得及。如果你是苗栗市民,或是關心公共資源是否被合理使用的台灣人,有幾件事現在就可以做:第一,到苗栗市公所的官方網站或粉絲專頁留言,要求市長公開所有招標與契約變更文件;第二,將這則報導分享給更多苗栗的朋友,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第三,持續關注調查局的後續調查進度,不要讓這個案子被靜靜地簽結。1.72億元的公共建設,不該成為特定人士的私房錢。

數據背後的啟示

從這起事件可以看出,台灣公共工程委外經營的制度存在三個結構性漏洞。第一,得標後的契約變更缺乏嚴格的審查機制,廠商可以在得標後透過各種名目調整履約條件,形同規避了最初的公開招標程序。第二,權利金的計算與履約面積脫鉤,缺乏統一的調整公式,容易產生因人設事的空間。第三,地方首長對公共設施的經營模式有過大的裁量權,但相對應的監督機制卻明顯不足。

這三個問題加在一起,就形成了可以上下其手的灰色空間。一套更嚴謹的公共建設委外管理制度,才是真正防止下一個爭議再次發生的根本之道。而在制度到位之前,市民的眼睛和媒體的監督,將是最後一道防線。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總經費是多少?資金來源為何?

總經費為1.72億元,資金來源包括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苗栗市公所自籌5,200萬元,全數為公務預算。

得標廠商的履約條件被變更了哪些項目?

主要變更包括:原招標範圍內的羽球館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使業者履約面積減少近38%;每年固定權利金從300萬元調降為260萬元,減少40萬元;另外市公所每年編列100萬元向業者購買運動券,9年共900萬元。

這個案件目前有什麼法律進展?

立法委員林月琴已宣布將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將公帑私人化等違法問題。同時林月琴也要求苗栗市長余文忠公開全部招標、評選、議價及簽核文件。

苗栗市民使用這座運動館和六都有什麼不同?

苗栗市民若要使用這座運動館,必須與業者綁定長期會員合約,無法比照六都運動中心提供單次50元入場的隨到隨用服務,對一般市民的使用權益影響甚大。

什麼是「余友友」爭議?

「余友友」是地方上對苗栗市長余文忠任內標案頻頻由與其關係密切的特定人士得標的現象所給予的稱呼,這並非單一事件,而是在多項標案中持續出現的質疑,顯示可能存在系統性的採購公平問題。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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