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與議員參選人馬郁雯今(26)日召開的記者會揭露,一名10歲女童的母親長期在家從事性交易,8個月內北市府累計訪視、電訪與網路聯繫高達714次,卻未能阻止女童遭性騷擾,甚至逼得孩子以自殘方式發出求救訊號。714次,平均每天將近3次接觸,這個數字背後,是整個兒少保護機制徹底失靈的荒謬縮影。
714次接觸,全卡在「安全計畫」的表面工夫
根據許淑華議員提供的資料,自2024年起,社會局委託世界展望會社工執行家庭輔導與訪視,累計的714次接觸中,包含電訪240次、親自訪視196次、LINE網路聯繫278次。從數字來看,頻率之高幾乎等同於「每日關懷」,但實際執行的「安全計畫」內容,卻只有管制磁扣與緊鎖門窗等硬體管控。
問題來了:門鎖緊了,但裡面的孩子安全了嗎?從結果來看,顯然沒有。該名10歲幼女不僅在家中被母親帶回的男性觸碰大腿性騷,後續甚至出現自殘行為。今年6月,女童已經明確表達「不想住在家中」,8月中旬更發生自傷事件——但直到記者會召開的此刻,孩子依然未被安置。
從產業面來看,這已經不是個案疏失,而是系統性的「訪視迷航」。社工的績效指標被簡化為「接觸次數」,卻沒有人追問每一次接觸到底看見了什麼。714次代表的是大量人力成本的投入,但產出的卻是零進度。說句殘酷的話:這不叫兒少保護,這叫文書作業。當安置的判定標準模糊到連「孩子明確表達不安全感」和「自殘」都無法觸發,那麼訪視一千次,也只是在傷口上貼OK繃而已。
兩次心理諮商後,15歲次女仍墜入性剝削風險
更令人心驚的是,這個家庭的悲劇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有跡可循的循環。根據許淑華掌握的資訊,該母親共生下3名女兒,長女過去已遭性侵,並於2010年由社福單位安置離開原生家庭——換句話說,這個家庭在14年前就已經發生過嚴重兒虐事件,社政系統並非沒有前例可循。
而這次事件中的15歲次女,在接受兩次心理諮商後,今年7月仍發生疑似網路交友涉及性剝削的狀況。社會局回應稱「接近成年」因此不予以安置。但15歲離成年還有整整3年,一個已經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中的少女,只因為「快成年了」就被排除在保護傘之外?這個邏輯,說真的,完全站不住腳。
「我不安全」說了4次,但制度誰聽見了?
馬郁雯在記者會上指出,這名10歲幼女已向社工反映「要安置」多達4次,孩子用最直接的話表達「我不安全」。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求救訊號在系統中彷彿被消音。記者會最後播放的一段音檔,更讓現場氣氛凝結——女童對著母親說:「妳有3個女兒,我是最愛你的,請你以後好好照顧身體,我也會照顧好自己。雖然我很恨你,但你還是我的媽媽;我們之後不會再見面了。」
這段話藏著多少複雜情緒。恨、愛、道別、自我保護,全部濃縮在一個10歲孩子的聲音裡。而當一個孩子必須用「我們不會再見面了」來為自己畫下界線,某種程度上,她已經在替大人做該做卻沒做的事——切斷傷害的來源。
資料來源: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辦公室,統計期間為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
時間線上的三個關鍵節點,全部被錯過
這起事件至少有3個不容忽視的時間節點:去年12月底,涉嫌性騷擾女童的男子案件進入司法偵辦,至今已逾240天,女童仍未被移出原生家庭;今年6月,女童明確表達不想住在家中,系統沒有反應;8月中旬,女童自傷,系統依然沒有啟動安置程序。
240天,將近8個月的時間,社會局和社工們跑完了714次文書與訪視,卻沒能在任何一個關鍵點按下「安置」的按鈕。對比之下,長女在2010年即被安置,代表過去系統曾經可以做到——但14年後,同一個家庭出了更多問題,系統反而退化了。
資料來源: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辦公室記者會公開資訊。
如果往後推演,這次事件的後續效應可能會對台北市的兒少保護體系產生結構性壓力。一來,議員已經公開點名,社會局勢必面臨內部檢討與外部輿論的雙重夾擊;二來,「714次訪視」這個數字已經成為一個標籤,未來所有高風險家庭的訪視頻率與安置標準,都會被拿來與這個案例對標。但最關鍵的問題其實是:兒少保護的KPI,到底是次數,還是結果?如果社會局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那麼下一次,只會是另一個家庭、另一個孩子,用更慘烈的方式來提醒我們——機制從來沒有真正更新過。
三個問題,台北市社會局必須說清楚
基於上述數據與事實,我們認為台北市社會局有三個問題必須對外說明。第一,安置的具體標準到底是什麼?當一名10歲孩童已經表達「我不安全」並出現自殘行為,觸發安置的條件還少了什麼?第二,714次訪視中,到底記錄到了什麼?如果每一次訪視都有留下紀錄,為何沒有人在第一時間辨識出風險正在升高?第三,「接近成年」為何成為拒絕安置的理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少年的定義明確涵蓋12至18歲,15歲顯然仍在法定保護範圍內,社會局的說法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嗎?
數據背後的啟示
714次訪視換來0次安置,這個反差不是統計上的巧合,而是制度設計的必然。當訪視的目標被模糊為「有做就好」,那麼結果就是「做了也沒用」。從2010年長女被安置,到2025年次女與幼女依然暴露在風險中,這個跨度超過14年的案例告訴我們:個案的處理經驗沒有被系統性地吸收為制度更新的養分。同樣的家庭結構、同樣的風險因子,14年後重演,而且還惡化了。
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超過1萬2千件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其中約有15%至20%會進入安置評估程序。但實際上,真正被安置的比率遠低於這個數字——因為多數縣市面臨安置資源不足、寄養家庭短缺等結構性困境。換句話說,不只是在台北,全台灣的兒保系統可能都存在同樣的問題:門檻被墊得太高,以致於真正需要被保護的孩子,被卡在門外。
這篇報導不是要苛責第一線社工,他們的人力負擔與情緒勞動已經超載。問題出在制度沒有給他們足夠的判斷空間與決策權限,以及一個明確的、可操作的安置指引。如果714次的代價還換不來一次制度檢討,那麼下一次,我們可能會看到更大的數字,和更殘酷的結局。
若您或身邊的孩子正處於類似困境,請不要猶豫,撥打113保護專線,讓專業社工介入評估。你的一通電話,可能就是改變一個孩子命運的關鍵。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兒少保護案件中,安置的法定標準是什麼?
安置的法定標準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當兒少未受到適當養育照顧、有立即危險,或父母有重大違反保護教養責任情節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標準並不以年齡為唯一判斷。
社工訪視714次卻未安置,這樣合法嗎?
從法律程序來看,訪視與安置是兩個不同階段的處置,但當兒少已明確表達不安全並出現自傷行為時,社會局依法應啟動安置評估,714次訪視卻未進入安置程序,存在明顯的行政裁量瑕疵疑慮。
113專線和社會局訪視有什麼不同?
113專線是全國統一的兒少保護通報專線,由專業社工員接線受理通報,後續會派案給各縣市社會局進行訪視調查;而社會局訪視是地方政府接手後的調查與輔導階段,兩者是通報與處理的上下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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